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历史沿革

2019-08-12 18:44:4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新月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上虞是浙江建县最早县之一,史籍记载和出土文物证明,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活。上虞县是虞舜后代的封地,地名虞宾。父系氏族社会后期,虞舜避丹朱之乱来此。

  据郭沫若考证,殷商甲骨文中已有“上虞”地名。夏帝少康后属越国。

  战国时期楚灭越后属楚。

  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置上虞县,属会稽郡。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废上虞入会稽县,属会稽郡。

  东汉建武(公元25~56年)初恢复上虞县,属会稽郡。

  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分上虞南乡入始宁县,同属会稽郡,历三国两晋南北朝不变。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废上虞、始宁入会稽县,先后属吴州、越州、会稽郡。唐初,今上虞境仍为会稽县的一部分,属越州。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曾以剡县与故始宁地为嵊州,八年州废。

  天宝、至德年间(公元742~758年),属会稽郡。

  乾元元

  年(公元758年)后,仍属越州。

  贞元元年(公元785年)分会稽复置上虞。

  长庆元年(公元821年)并入余姚,次年复置,属越州。

  五代时属吴越国东府。

  北宋仍属越州。南宋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改越州为绍兴府。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绍兴府为绍兴路,元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年)复为绍兴府,上虞皆为其属县。清承明制。

  民国初年改府制为道制,上虞属会稽道。

  民国16年(公元1927年)废道制,直属于省。

  民国21年,属浙江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民国24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37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解放初属绍兴专区。

  1952年2月起属宁波专区。

  1964年9月起属绍兴专区。

  1968年6月起初属绍兴地区。

  1983年8月起属绍兴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上虞与绍兴县、余姚县相邻部分地区有几次变动。

  1954年秋,绍兴县东关区及汤浦区的四峰、渔浦、汤霞、四村、胜江5乡和富盛区的长东、保山、长塘、会胡4乡划入上虞。

  1956年11月,丰惠区永兴乡和下管区王家庄、大岭顶村划归余姚县,绍兴县川下村划归汤浦。

  1960年8月及1966年1月,管大公社的大山、隐地、黑龙潭、悬岩、溪山5村以及陈溪公社戴王、糜家2村划归余姚县。

  1954年9月,县人民政府迁至百官镇。

  1992年10月18日上虞撤县设市。

  2013年10月,撤销县级上虞市,设立绍兴市上虞区,以原上虞市的行政区域为上虞区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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