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县委干〔2014〕30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吴才平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书记; 阮聪颖同志任县委党校校长; 陈亨标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大麦屿港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 陈毅忠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玉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陈强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祖强同志任县纪委第二工委委员、书记; 龚时波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职务; 李卫国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免去其龙溪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龚强同志任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颜道明同志任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金富盛同志任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玉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毛冬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楚门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挂职)职务; 徐春法同志任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祁国伟同志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商会)党组书记、县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舒建秋同志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职务; 李国立同志任玉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李陈法同志任玉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芦浦镇党委委员职务; 林可清同志任县政协坎门街道工作联络处主任,免去其坎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海婷同志任坎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赵晓华同志任楚门镇党委书记; 林杭同志任楚门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纪委第二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陈金东同志任县政协楚门镇工作联络处主任; 王必胜同志任芦浦镇党委书记; 陈荣世同志任沙门镇党委书记; 陈江同志任县政协沙门镇工作联络处主任; 张国力同志任龙溪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楚门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朱立国同志的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委员、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免去林法土同志的县委委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大麦屿港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蔡扬同志的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云勇同志的县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郑健同志的玉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朱晓初同志的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商会)党组书记、县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俊峰同志的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商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肖加福同志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金哲蒙同志的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职务; 免去郭海滨同志的坎门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黄正省同志的清港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挂职)职务。 中共玉环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