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政办发〔2016〕67号
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经济发展的持续内生动力,省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73项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47项)。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利8项。 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从行政权力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涿州市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