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涿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涿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彦清同志辞去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