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工作纵向推进,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打财断血”。 被执行人喻某系一恶势力犯罪成员,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0000元及退赔受害人71300元,判决生效后,刑庭移送强制执行。但经法院网络及线下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喻某早已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且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步入僵局。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提审讯问终得知被执行人家属居住于广东省四会市,在获取了其家属联系方式后,珠山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驱车一千余公里星夜兼程奔赴四会市。 到达四会市后,在四会市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被执行人家属与珠山法院执行干警于当地法院进行约谈。起初被执行人家属态度抗拒,对判决结果异议很大。执行干警本着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理念,首先对其家属充分释法说理,并告知不履行罚金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与四会法院的大力协助下,被执行人家属表示愿意认缴罚金,并希望法院能帮助其女儿早日回归社会。 该案的成功执行,彰显了珠山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打财断血”,确保“黑财清底”的决心。“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珠山法院将继续加大综合施策力度,捣毁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为取得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