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山西某货运有限公司到我市信用办咨询信用修复工作。该公司因擅自关闭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屏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信号,于2018年7月11日被我市交通部门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由于该公司在履行行政处罚后,未及时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北”等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修复工作,导致无法在北斗导航系统缴费以及其他业务运转。遵化市信用办结合征信机构,按照法定流程,仅用15分钟在线为企业提交了整改证据、信用修复承诺书、资质证明等,待信用网站核实后,将撤下相关公示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目前,在我市信用办领导的指示下,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配合下,已指导我市50多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在“信用中国”及“信用河北”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进行了信用修复工作。下步,将指导我市所有行政处罚的企业通过信用修复培训、指导等方式完成信用修复,使企业在行政管理事项及信贷业务上顺畅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