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局通知要求,各工作组再次到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进行督导,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零售药店要主动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对购买退热药、止咳药品人员必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建立台账,发热患者本人购药还需进行体温测量,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零售药店,要及时责令改正。此举的目的,是摸排院外发热患者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发热、咳嗽患者,并督促其合理就医,防止漏诊、瞒报,控制疫情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