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无偿献血组织招募工作的通知

2017-02-24 08:00:00 来源:旌德县俞村镇先锋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做好2017年度无偿献血组织招募工作的通    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无偿献血是政府倡导的公益性事业,是奉献爱心、挽救生命的崇高行为,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无偿献血工作需要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踊跃参与。为满足全县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保障全县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宣城市血液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无偿献血组织招募工作的通知》(政办〔2017〕7号)要求,现将我镇2017年度无偿献血组织招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17年2月22日

献血和用血须知

 

1.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均可参加无偿献血。献过血浆的人员也可以在间隔两周后参加无偿献血。

2.无偿献血地点在县人民广场献血屋,时间暂定每周四为献血日,从9301530。(如该周内含有当月18日的,以18日为献血日,该周周四献血活动不再进行)。

3.首次献血者要携带身份证;再次献血者最好携带《献血证》。

4.献血过后请适当休息,并适当增加饮食营养。

5.暂定每月18日为用血费用报销日,无偿献血者本人或直系家属临床用血后需要报销费用的,请于每月18日携带身份证、献血证、用血发票、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薄、结婚证或派出所证明等到献血屋办理报销手续。     

    6、实行个人储血用血制度。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凭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无偿献血量的二倍免费用血;直系亲属用血时按无偿献血量一倍免费用血。公民无偿献血达到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参加无偿献血的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营养补助;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城乡居民参加我县无偿献血的,由县财政按每毫升一元给予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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