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新沂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新沂市财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新沂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根据评价办法,共评选出唐店街道等3个镇(街道)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瓦窑房庄村等6个村级保护激励单位,为此,市财政专门拨付215万元耕地保护激励奖励金,用于激励永久性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耕地质量提升、保护牌管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