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18〕39号文和川府发〔2018〕47号文及雅人社办〔2020〕9号文规定,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月12日—3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电话:0835—7222214 反馈地址:天全县文定街4号 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0年3月12日 |
根据国发〔2018〕39号文和川府发〔2018〕47号文及雅人社办〔2020〕9号文规定,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月12日—3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电话:0835—7222214 反馈地址:天全县文定街4号 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0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