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帆,男,汉族,宜宾长宁人,生于1978年7月,大学学历,2000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0.08-2004.06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安阜、振兴大道派出所 2004.06-2006.01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刑警大队特情中队、重案中队 2006.01-2008.07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刑警大队打黑中队任副中队长(其间:2007.08-2014.06月任翠屏区公安分局“三电”办公室主任) 2008.07-2009.11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刑警大队任副大队长 2009.11-2010.08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刑警大队任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2010.08-2014.06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翠屏区分局刑警大队任大队长(其间:2013.06借调到市局刑侦支队) 2014.06-2019.10 宜宾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其间:2016.12-2017.02被市局党委选派参加了2016年宜宾市第四期优秀干部人才递进班培养学习) 2019.10至今 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分管 负责公安、政府司法行政、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国防动员、消防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信访局等单位。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