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教师周洪明获“全国十佳教师作家”称号

2020-05-18 16:45:53 来源: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李莉娜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近日,全国校园文学研究高峰论坛暨第六届全国校园文学成果展评活动在湖南张家界市民族中学举行,宜宾市高县罗场中学教师周洪明被授予第三批“全国十佳教师作家”荣誉称号。

  全国校园文学研究高峰论坛暨全国校园文学成果展评交流会旨在培养学生语文核心素养,交流展示全国各地学校校园文化优秀成果与经验,促进语文新课程改革的多元化发展,构建文学教育鲜明特色的“文化校园”,创造具有浓郁文学氛围的现代学校文化。

  会上颁发了第三批“全国校园文学十佳指导教师”牌证、第三批“全国十佳教师作家”牌证、“全国示范(优秀)校园文学社团”牌证、“全国校园文学特色(优秀)学校”牌证、“全国校园文化研究先进单位”牌证。高县罗场中学教师、新诗诗人周洪明获得第三批“全国十佳教师作家”荣誉称号。

  周洪明系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长期致力于创作诗歌,兼创散文、小说,作品发表在《星星》诗刊、《散文选刊》《青年作家》《诗潮》等刊物。多次获得全国性征文比赛奖励,有文字入选各类诗文选本。已出版新诗集《情感高原》《春梦》,长篇小说《坠落与升腾》,与人合著《文坛泰斗阳翰笙》等,共计创作120多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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