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2020-05-15 23:02:16 来源:叙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对第四轮巡察的安排部署,区委派出4个巡察组于近期分别对南岸街道、赵场街道、泥溪镇、区应急管理局、区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水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2个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及巡察工作任务,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重点检查区委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基层“微腐败”、干部“不转作风、不愿担当、不抓落实”、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区委巡察组将分别在被巡察单位进驻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立群众联系点、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群众时间: 9:00-12:00,14:30-18:00;受理电话时间:8:00-20: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与巡察组预约面谈,并对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遵守巡察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巡察监督部门,区纪委干部监督电话:0831-6200049,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0831-7822380,区委巡察办干部监督电话:0831-7822898。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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