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区长质量奖评选申报公告

2019-11-28 00:00:00 来源:零陵区人民政府 作者:零陵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零陵区区长质量奖为零陵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旨在表彰在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我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零陵区区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设在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 12月18日受理2019年度零陵区区长质量奖参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零陵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商贸流通、工程建设和农业中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零陵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3年以上,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主要经济和质量指标在全区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3、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产品连续3年经区级以上(含区级)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全区同行业前茅,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5、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获得乡(镇)、区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三、评审标准

  零陵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零陵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零陵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向零陵区区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2.受理。零陵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处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受理结果,并提交至相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评委会办公室处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要求负责组织评审。

  4、审定表彰。 对获得零陵区区长质量奖的单位,由零陵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零陵区区长质量奖奖牌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零陵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在零陵新闻网、零陵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零陵区区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发展股)

  联系电话:6662107 13037463537 17775965032

  联系人:刘雄 蒋丽荣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24号

  邮编:425001

 

零陵区区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点击下载:《零陵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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