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大评比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增加广大市民爱绿、护绿、增绿意识,提高广大市民对绿色生活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区创建办、区城市园林局根据区委常委会会议安排,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大评比活动。为做好评比相关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1.最美园艺家庭大评比。 2.最美园林式单位和最美园林式小区大评比。 3.最差绿化单位和最差绿化小区大评比。 二、评比范围 1.最美园艺家庭评比范围包括家庭阳台、露台、庭院、屋顶绿化等。 2.最美园林式单位和最差绿化单位评比范围包括省市驻区单位、区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3.最美园林式小区和最差绿化小区评比范围包括已竣工验收的小区,分期建设已完工的前期工程小区。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区创建办 承办单位:区城市园林局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区规划分局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区融媒体中心 四、活动领导 成立评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汤安权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启清 区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副 组 长:赵 飞 区城市园林局局长 成 员:卿艳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智勇 区创建办副主任 彭龙书 区住建局副局长 蒋海鸥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陈春云 区城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何茂禄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斌 零陵新闻网主任 五、评比标准 (一)最美园艺家庭评比标准 1.家庭成员乐于打造美丽的阳台(露台)、庭院(花园)、屋顶,爱好园艺,能根据周围环境、居住条件和自身功能需要,将绿植美化与居家生活功能有机融合,展现出家庭崇尚美好生活的理念和绿色低碳环保的意识。 2.阳台(露台)、庭院(花园)、屋顶等场景整洁有序,空间合理利用,布局美观大方,体现植物层次多样、功能实用而温馨的花园景观,具有高雅的文化品位和意境。 3.阳台(露台)、庭院(花园)、屋顶等花卉绿植长势良好、株型优美、枝繁叶茂,花盆、容器、小品、陈设搭配合理,与环境有机融合,装饰优美,温馨愉悦。 (二)最美园林式单位和最美园林式小区、最差绿化单位和最差绿化小区评比标准 参照《永州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标准》执行。 六、评比程序 1.申报(2020年1月1日至1月10日):最美园艺家庭由家庭个人报名与社区推荐相结合(每个社区限报2个名额);最美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由各单位、小区自己申报,填写好最美园艺家庭、最美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表,由社区进行初评(辖区内庭院单位、小区在5个以下的,各评出一个申报名额;庭院单位、小区在5个以上的,各评出2个申报名额);最差绿化单位和最差绿化小区直接由社区各评出一个名额,填写好评送表报区城市园林局。 2.初审(2020年1月11日至2020年1月20日):组委会组织评比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出初步入围名单(初审入围个数:最美园艺家庭15个;最美园林式单位15个,最差绿化单位10个;最美园林式小区8个,最差绿化小区5个)。 3.投票评比(2020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经过初审入围的家庭、单位、居住小区在零陵新闻网或零陵发布上进行大众网络投票。 4.获奖名单确定办法。“最美园艺家庭”、“最美园林式单位”、“最美园林式小区”、“最差绿化单位”、“最差绿化小区”由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综合产生,其中专家评审占60分,网络投票占40分。 七、材料申报 参与评比的家庭、单位、小区需申报反映家庭、单位庭院和小区局部和整体的绿化照片4张以上,并提供文字材料(家庭200字以内,单位和小区500字以内),文字材料内容包括家庭庭院(阳台、露台、屋顶)、单位庭院和小区绿化的设计理念、绿化效果和管养经验介绍等。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区城市园林局办公室(地址:怀素公园内,办公电话:6223541,邮箱:llqylj@163.com,联系人:唐定忠,手机:18627463009)。 八、奖惩措施 最美园艺家庭评选10个,每个奖励现金2000元;最美园林式单位评选10个,每个奖励现金6000元;最美园林式小区评选5个,每个奖励现金10000元。对获奖的家庭、单位和小区分别授予“最美园艺家庭”、“最美园林式单位”、“最美园林式小区”称号,颁发牌匾和奖金,并在零陵新闻网或零陵发布上公布获奖名单。最差绿化单位评选5个,最差绿化小区评选3个,分别授予黄牌予以警示,并在零陵新闻网或零陵发布上公布名单。 附:1.《永州市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评选标准》 2.《最美园艺家庭评选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