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26号)要求,红柳河河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河流概况 红柳河属内流河,源于红柳沟镇李窑村,止于红柳沟镇红柳沟村汇入莲花池沟处。属莲花池沟右岸支流,为黄土丘陵沟壑区,流域控制面积61km2,沟道全长16.5km。河道共有2座淤地坝。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本次划界从红柳沟镇李窑村起,到红柳沟镇红柳沟村汇入莲花池沟处止,河道划界长14.6 km。 (一)管理范围 1.该河流无堤防,其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范围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护岸地。 2.淤地坝划界,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确定。 (二)保护范围 在确定的管理范围区向外延伸,具体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详见定边县红柳河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图。 三、有关规定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红柳河.jpg 定边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