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优化提升全域旅游发展要素,提升我县红色教育基地及景区景点宣讲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讲解员40名,聘用到绥德县各景区、景点。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形象、气质佳,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热情大方,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张贴公告并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sd.gov. cn/)发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9日 2、报名地址:绥德县政务中心D区119窗口(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绥德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讲解员报名表》1份(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近期全身生活照一张。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实施程序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确定,以面试为主。 (四)政审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体检 通过政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信息将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一)岗位性质 聘用人员属临时性用工,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二)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五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代理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 (三)聘用岗位及待遇 聘用人员属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岗位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基础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绩效考核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附件:2021年绥德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讲解员报名表.xls 绥德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 讲解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