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2020-03-23 10:12:00 来源:广西玉林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姓名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备注
1 黄登红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27307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 林家波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8856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3 林鸿权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8365.2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4 林士勇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8365.2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5 罗伟莲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8750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6 陈家淼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30940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7 刘霞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33852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8 颜贤明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23247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9 李双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24696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0 吴恩友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24242.4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1 陈建光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33936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2 钟成明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22804.6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3 姚志健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10325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4 李开池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19237.4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5 罗海昌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20377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6 蔡志钦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2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12782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17 许基容
朱世燕
无证建设 北城管监罚(2020)2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22554元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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