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历史沿革

2019-11-25 17:27:5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兴业县境,唐虞时为南交地,夏商为荆蛮徼外地,周末为西瓯、骆越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平岭南,置桂林、南海、象三郡。今县地属桂林郡。西汉,高祖三年,南海尉赵佗兼并桂林、象二郡建立南越国,自立为南越武王,今县境属南越。

  元鼎六年,武帝平南越,将桂林、南海、象三郡分置南海、郁林、苍梧、珠崖、儋耳、交趾、合浦、九真、日南9郡。今县境属郁林郡。三国吴时,置阴平县。

  晋朝,今县境为阴平县地。太康元年,阴平县改名郁平县。

  南朝,今县境在宋、齐、梁三朝时,为郁平县地,属广州刺史部的郁林郡。

  梁朝改属定州,后改属南定州。陈天嘉二年,郁林郡分置石南郡,析郁平县分置石南县。石南郡和石南县治所位置均在今古州肚,隶属于南定州。隋朝,郁平县和石南县初属南定州。开皇十年,改属尹州(今贵港市)。

  大业二年属郁州,三年又改属郁林郡。大业十二年,析石南县分置兴德县,治所在城隍村,即今城隍镇,后撤销。

  唐朝,武德四年,复置兴德县,与彰平、石南属南尹州,贞观九年改属贵州。麟德二年,析兴德县分置潭栗县,治所在今大平山镇;析石南县分置兴业县,治所在今兴业县城区北部。兴业县建置自此开始。潭栗、兴业县与兴德、郁平、石南均属郁州,乾封元年改属郁林州。建中二年,废石南县并入兴业县。唐末,今县境有兴业、郁平、兴德、潭栗等4县,隶属郁林州。

  五代十国,今县境仍设兴业、郁平、兴德、潭栗4县,属郁林州。宋朝,开宝五年,废郁平、兴德、潭栗3县并入兴业县,为郁林州治。至道二年,郁林州治迁至南流县。兴业县仍属郁林州。郁林州治在兴业县地前后共330年。

  元朝,兴业县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岭南广西道(后改广西两江道、广西行中书省)郁林州。明朝,兴业县和郁林州属广西行省(后改布政使司)梧州府。

  清朝,兴业县初属广西省。雍正三年八月,郁林州改为广西省郁林直隶州,兴业县属之。

  中华民国,今县境仍设兴业县,县治在今石南镇环江村。民国二年(1913年),兴业县属广西省郁江道,三年,改属苍梧道,民国十五年,改属广西省。民国十九年,兴业县属郁林民团区,民国二十一年四月,改属梧州民团区。民国二十三年三月,改属梧州行政监督区,民国二十五年九月,属浔州行政监督区,十一月,又改属郁林行政监督区。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属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下同),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属第三区,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属第八区,民国三十六年四月至民国三十八年,属第九区。

  1949年12月1日,兴业县解放,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兴业县临时军政委员会,行使县人民政府职能。1951年1月17日,成立兴业县人民政府,属郁林专区。1951年7月,兴业县属容县专区。1952年8月,奉广西省人民政府令,并经政务院于1953年4月23日批准撤销兴业县,原兴业县第一、二、三、四区划归郁林县管辖,改为第九、十、十一、十二4个区。1997年4月22日,经国务院批复,撤销玉林地区和县级玉林市,设立地级玉林市。玉林市新设玉州区和兴业县。

  1997年4月22日,国务院(国函[1997]26号)批准同意撤销玉林地区和县级玉林市,设立地级玉林市。原县级玉林市分设玉州区和兴业县:玉州区辖原县级玉林市的玉林、福绵、南江、城西、名山、仁东、樟木、成均、新桥、城北、茂林、沙田12个镇和石和、仁厚、大塘3个乡,区政府驻玉林镇民主路;兴业县辖原县级玉林市的石南、城隍、大平山、蒲塘、北市、葵阳、沙塘、山心8个镇和龙安、铁联、博爱、高峰、洛阳、小平山、卖酒7个乡,县政府驻石南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兴业县总人口531496人。其中:石南镇67911人,大平山镇40122人,葵阳镇51644人,城隍镇44646人,山心镇48379人,抄塘镇42735人,蒲塘镇38530人,北市镇42672人,龙安乡30307人,铁联乡10518人,博爱乡10013人,高峰乡32832人,洛阳乡17571人,小平山乡28731人,卖酒乡24885人。

  2002年3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同意:龙安乡改为镇建制,原辖行政区域不变(桂政函[2002]40号);小平山乡改为镇建制,原辖行政区域不变(桂政函[2002]41号);高峰乡改为镇建制,原辖行政区域不变(桂政函[2002]42号)。至此,全县辖11个镇、4个乡:石南镇、大平山镇、葵阳镇、城隍镇、山心镇、沙塘镇、蒲塘镇、北市镇、龙安镇、高峰镇、小平山镇、铁联乡、博爱乡、洛阳乡、卖酒乡。

  2005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2005]163号)同意调整兴业县部分乡镇的行政区划:撤销铁联乡,整建制并入葵阳镇,葵阳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博爱乡,整建制并入山心镇,山心镇政府驻地不变。同年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2005]299号)同意卖酒乡改为镇建制,卖酒乡改为镇建制后,所辖行政区域不变。调整后,全县辖12个镇、1个乡:石南镇、大平山镇、葵阳镇、城隍镇、山心镇、沙塘镇、蒲塘镇、北市镇、龙安镇、高峰镇、小平山镇、卖酒镇、洛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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