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概况

2015-08-25 08:00:00 来源:红塔区新闻网 作者:区统计局区史志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地理位置】 红塔区位于云南省中部,玉溪市西北部,北纬24°08′30″~24°32′18″,东经102°17′32″~102°41′37″区间,东与江川县相连,东南与通海县毗邻, 西南与峨山县交界,北与晋宁县接壤。距省会昆明88千米。区内交通便利,213国道、昆玉高级公路和昆玉铁路纵贯南北,形成云南省南北交通枢纽,是通往滇南和东南亚邻国的重要通道。

【自然概貌】  红塔区平面形态呈北宽南窄不规则三角形状,区境四面环山。市区中心——州城海拔1630米,境内最高点(高鲁山)海拔2614米,最低点(玉溪与通海交界处的曲江河滩) 海拔1502米。幅员周边长161千米,土地面积1004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62.6%。土壤酸碱性适中,有机质含量和熟化程度高,宜种性广。境内地层褶皱、断裂构造复杂,水系比较发育,玉溪大河横贯其间,河流的主干和支干流总长350余千米,河网密度0.35,水资源年均总量4.3亿立方米, 其中地下水占29%。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有动物、植物1500多种。矿藏有铁矿、硅矿、煤等16个矿种,有大、中、小矿床28个,矿点11个。

红塔区为中亚热带半湿润冷冬高原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2014年平均气温17.3℃,极端最高气温33.5℃(6月4日),极端最低气温-1.8℃(1月21日)。全年日照时数为2394.7小时,日照率为54%。霜期从2013年的11月25日始至2014年的2月20日止,共88天,无霜期为302天;全年降雨137天,降雨量886.5毫米。主要气象灾害有冰雹灾、旱灾、霜冻、洪涝、雷电灾害等。

【历史沿革】  红塔区历史悠久,开发较早。先秦时属古滇国地。汉武帝元丰二年(公元前109年)置益州郡俞元县。蜀汉时为建宁郡俞元县地,两晋时为晋宁郡俞元县地。隋时置宁州总  管府西爨地。唐贞观年间置求州,红塔区即为所属。玄宗时,云南为南诏控制。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南诏以澄江为河阳郡,郡下辖温富州。温富州的设置使红塔区在历史上开始成为州一级的行政单位。宋代大理国时为河阳郡休制部。元代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设新兴州,隶属澄江府,明清沿袭。辛亥革命后,民国元年(1912年),改新兴州为新兴县,管辖范围未变。民国2年,因新兴县与广东肇庆的新兴县同名,更名为休纳县;国民5年,又更名为玉溪县。1950年1月1日,玉溪县人民政府成立。1983年9月9日,更名为玉溪市(县级),1997年12月13日改为玉溪市红塔区。

【人口民族】  2014年末,据公安部门登记的全区总户数174751户,全区总户籍人口436858人。其中,农业人口147297人,非农业人口289561人;少数民族人口为68237人,占总人口的15.6%,有30个民族,其中世居民族有汉、彝、回、白、哈尼5个。人口密度435人/平方千米。年内出生人口5002人,出生率11.50‰,死亡人口2811人,死亡率6.46‰,净增人口219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04‰。

【行政区划】  设玉兴、玉带、凤凰、北城、大营街、研和、李棋、春和、高仓9个街道和洛河、小石桥2个彝族乡;村委会(社区居委会)104个,其中:社区94个,村委会10;村(居)民小组1106个,其中:社区居民小组1035个,村民小组71个;自然村437个。

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玉溪市中心城区桂山路38号。

【经济概况】  2014年,红塔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带领下,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团结带领全区干部群众,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工作要求,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全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经济实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初步核算,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现价)617.4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7.1%。人均生产总值实现生产总值122510元。在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农业)增加值13.82亿元;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增加值477.60亿元;第三产业(除一、二产业外) 增加值126.03亿元。三次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分别为:2.2%、77.4%、20.4%。区属生产总值232.2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农业)增加值为13.82亿元;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增加值100.25亿元;第三产业(除一、二产业外的行业)增加值118.13亿元。不含红塔集团的三次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分别为:6.0%、43.1%、50.9%。

【旅游业】 旅游产业加快发展。2014年,红塔区紧紧抓住云南省旅游“二次创业”和建设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的机遇,坚持“抓项目,促发展”战略,把旅游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旅游经济工作的重点,按照“高起点建设、高效率管理”的原则,认真抓好玉山城、玉水金岸五星级酒店两个省级重大旅游项目,积极推进“风味之都”旅游项目、临岸三千城、龙马山片区旅游项目、常里温泉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把旅游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旅游经济工作的重点。以西部山区7条乡村公路建设为基础,开展前期规划工作;以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美丽彝乡为契机,不断完善旅游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区东部片区及西部片区乡村旅游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开展乡村旅游接待点星级复核工作,提档升级一批乡村旅游经营户,年内积极发展3家三星级乡村旅游接地点。参与《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最美拍摄点评选活动,聂耳文化广场入选2014年云南省最美20个景点之一及《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最美拍摄点之一。成功举办2014玉溪新春大型灯会、“玉水金岸”2014中国·玉溪米线文化节和“畅游花海”新春花卉展,多方宣传红塔区旅游资源和产品。

截止年末,列为国家级4A级景区2个(映月潭修闲文化中心、汇龙生态园),2A级景区1个(九龙池公园)。有旅行社16家;区内高、中、低档宾馆、饭店、招待所等450家,总床位 1.44万张;年内7家星级饭店(四星级酒店2家,三星级酒店2家,二星级酒店3 家)平均床位出租率达56.6%,比上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全年,红塔区共接待中外旅游者634.17万人次,同比增10.2%;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5.84亿元,同比增 24.14%;其中接待海外旅游者(含港澳台同胞)1111 人次,同比增6.9%,实现外汇收入53.91万美元,同比增51.4%。

【人民生活】 2014年,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红塔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09元,比去年增加2602元,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工资性收入16951元,比上年增加985元,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277元,比上年增加5048元,增长29.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6元,比去年增加1400元,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其中:工资性收入6741元,比上年增加804元,增长13.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83元,比上年减少71元,降0.7%。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7:1(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上年该比值为2.36:1)。年末城镇居民人均拥有生活住房面积59平方米。汽车、家庭电脑、钢琴等高档消费品进入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平均拥有家用汽车79辆、家用电脑90台、健身器材6套、移动电话273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全区农村居民人均拥有生活住房面积61平方米,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04台、电冰箱80台、家用电脑32台、家用汽车41辆、摩托车78辆。

【社会福利】  2014年,红塔区进一步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救助和灾民救助为基础,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2月1日起施行《玉溪市红塔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玉溪市红塔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全年春荒粮救助灾民5282户8024人,采购大米20万公斤;向2948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及生活补助费1326.59万元,向农村五保对象390人发放救助金178.31万元。加强困难救助和城乡医疗救助,全年共为979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83.23万元,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9345人,代缴60元个人承担费用56.07万元;对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城乡家庭,实施救助群众199户,救助资金59.15万元。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全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个,改扩建面积7495.4平方米,刘总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建成投入使用。2014年红塔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成功创建第九届省级双拥模范城。

促进就业创业,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2014年,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为重点加强就业创业帮扶。红塔区扶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160户,带动就业人员1099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993万元,扶持创业人员1194人;为550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3973万元,带动近2000人就业;为6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1200万元小额贷款,新增吸纳就业人员200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用工信息的发布与登记,为用工单位及求职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提供就业岗位9854个,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04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900人,成功举办招聘洽谈会7次,专场招聘洽谈会2次,112家招聘单位提供空缺岗位3860个。

年末,红塔区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含市级)2274个,其中:企业(个体)1646个,机关及事业单位628个;参保人数达到117288人;其中:企业(个体)83136人,机关及事业34152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48185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11.92万人。

全区11个乡(街道)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区直机关单位建立老年协会组织22个,会员326人;村(居)委员会老年协会组织104个;社区老年协会组织94个,会员52772人。有门球队24个,参加人数200人,地掷球队32个,参加人数230人,健身操(舞)296个,参加人数7005人,其他体育锻练262个,参加人数10937人。老年文艺队488个,参加人数8645人,演出1061场、节目3183个。

年内,红塔区境内有敬老院9所(含市级1所),收养老人88人,民间投资兴办1所,收养老人56人。红塔区对630名高龄特困老人实行助医助养及慰问,其中:春区级助医助养200人;乡(街道)助医助养130人;春节慰问特困老人200人,慰问高寿老人100人。

编辑:红塔区编辑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