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划、国土资源、人防、交通、能源、邮政、通信、电力及城市建设融资方面工作。承担政府发言人职责。 分管区城建局、房管局、执法局、城镇办。 联系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负责与团区委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