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2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油页岩等54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甘自然资源办发〔2018〕70号)、《张掖市国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张国土资发〔2015〕307号)、《张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张国土资发〔2016〕11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肃南县自然资源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及提交资料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自然资源部授权的矿业权评估资格;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蛇纹岩)。 (二)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矿业权评估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出具满足报名条件要求、对所编制的价款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资料方为有效报名,此次报名资料通过邮寄方式至肃南县自然资源局,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时间安排 1.9月25日——9月30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2.10月9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3.10月10日——10月15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肃南县自然资源局在网上签订《委托评估合同》,肃南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邮寄方式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肃南县自然资源局。肃南县自然资源局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由备选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肃南县红湾寺镇皇城路40号 邮编:734400 联系人:强 勇 联系电话:0936-6121353 肃南县公众信息网:http://snjz.gssn.gov.cn 点击下载: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docx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