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2020-11-03 08:00:00 来源: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听证告知公告


湛江市赤坎区可香奶茶店(钟庆玲):

  由本局立案调查你(单位)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证经营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如下处罚:

  一、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二、责令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并给予警告;

  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以30000元罚款,对无证经营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以上共计罚款80000元。

  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湛赤市监执一听告字〔 2020〕 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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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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