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划转的公告

2021-01-07 08:00:00 来源: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登记职责由人民银行承担,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改革设置2年过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向公众提供已登记的动产抵押信息公示服务。过渡期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承担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的公示职责。

  自2021年1月1日起,请当事人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办理新增登记或已登记信息的变更和注销。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

记、过渡期满后仍有公示需求的当事人,尽早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信息补录。

  特此公告。

图片1.jpg

网址: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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