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020-05-21 08:00:00 来源:首页-彝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彝良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滞后问题的通知》(云应急办函[2020]9号)精神,彝良县应急管理局从5月16至20日,彝良县应急管理局从安全生产执法股、非煤矿山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等股室随机抽查人员、随机抽查企业开展了对我局监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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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工作主要是针对我局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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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此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进行清单管理。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二是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三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确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相关股室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工作中,制作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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