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淘汰关闭彝良县角奎镇和平砂石料厂等非煤矿山的通告

2020-12-02 08:00:00 来源:首页-彝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彝良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淘汰关闭彝良县角奎镇和平砂石料厂等非煤矿山的通告


彝政通告〔2020〕41号


为加强彝良县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昭通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昭通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安监管〔2016〕1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企业名单

彝良县角奎镇和平砂石料厂

彝良县奎香乡兴勇采石场

彝良县奎香寸田采石场

彝良县龙街乡底母采石场

二、有关要求

 1. 列入本通告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设备及生产生活附属建筑物,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生态,并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2.角奎镇人民政府、奎香乡人民政府、龙街乡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落实关闭后的监管责任。

 3.角奎镇人民政府、奎香乡人民政府、龙街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彝良分局、水务局、林业草原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对已确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及时注销其所有证照,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等后续工作。

三、通告时限

本通告时限为2020年 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共7天。在通告期间,凡对取缔关闭上诉矿山存在异议者,请在通告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0—5126177。





彝良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彝政通告〔2020〕41号: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淘汰关闭彝良县角奎镇和平砂石料厂等非煤矿山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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