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关于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入河 排污口设置审核的批复
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申请的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由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依法受理,邀请专家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及《昭通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专家意见,现将你单位申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如下: 一、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位于昭阳区利济河与昭鲁河交叉口东南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4万m3/d,采用“预处理(一级处理)+改良型氧化沟(二级处理)+絮凝沉淀和V型滤池过滤+紫外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的污水排放量为1460万m3/a。该污水处理厂产权单位: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21017482921540,法人代表:黄延安;运营单位:昭通滇池水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2MA6P595UXT ,法人代表:张严严。 二、同意你单位40000m3/d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新增设置1个入河排污口,排污口分类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污口基本信息见附件。 三、你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四、你单位应加强汛期应急管理,确保汛期运行安全。 五、你单位应在该入河排污口处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应包括:污水排放口图形标识;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经纬度坐标;排入水功能区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六、你单位应在污水进入河道前适当位置安装监控排污量计量设备、污染物监测设备,按相关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管理。 七、你单位应对标识牌、计量设备、监测设备开展日常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附件: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关于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关于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入河 排污口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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