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交通事故伤人身 法律援助暖人心

2021-03-30 14:33:07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陈戚波 俞怡至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浙江在线-普陀新闻网03月30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陈戚波 记者 俞怡至)近日,普陀市民吕某来到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律师郑成赠送了一面“法律卫士捍卫正义”的锦旗,感谢郑律师对其遭受的交通事故纠纷依法给予援助代理,帮其维护合法权益。

  去年4月7日,张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兴北东路城北集市里外路段时,与吕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员张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吕某经送医院诊断为头部外伤、右足趾近节趾骨骨折等。期间,吕某住院73天,共花去医疗费用4万余元。由于吕某原先患有轻度抑郁症,日常睡眠困难,现因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导致精神疾病加重。出院后,吕某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吕某及其家属多次联系肇事车主要求支付医疗费用,并赔偿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吕某前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中心窗口人员仔细听取吕某陈述后,认为吕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将此案指派给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由郑成律师代理此案。郑律师接案后耐心疏导安抚吕某情绪,引导其积极面对生活,并认真分析该案案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保障了吕某的合法权益。吕某对援助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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