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养老保险数据精准化管理,推进社保卡数据与公安人口信息数据贯通,需要将全县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人员范围 凡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都要核对身份证信息,包括以下人员: 1、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的职工;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零散人员; 3、被征地农民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二、核对方法 由参保人员本人下载“智慧人社”APP,自主核对。 详细步骤: 第一步 进入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框搜索“智慧人社”四个汉字,点击安装,安装成功后打开APP(已下载“智慧人社”APP的,免去本步骤); 第二步 点击我的,点击注册,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第二代的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 第三步 登录后点击首页,在首页内点击参保信息查看参保信息: ①如果能够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时间与实际一致,即说明养老保险信息登记准确, ②如果查不到参保信息,或显示别人的参保信息,则说明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登记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应申请更正。 参保人本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可由亲属在自己的账号内点击我的,点击家庭账号,点击添加家庭账号输入需查询人员的身份信息并保存,添加成功后点击切换进入需查询人员账号,同上步骤进行参保信息查询。 三、更正程序 本人通过“智慧人社”APP核对,发现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应提出更正申请。程序如下: 1、属于单位职工: 单位参保职工由参保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修改申请表》,由参保单位审核盖章再统一申报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修改申请表》,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原属改制企业职工下岗失业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由原单位相应主管部门(如:行业办、商粮局、供销联社、农业农村局等)提供证明; ②一直是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或公安派出所提供证明; 再由本人申报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属于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修改申请表》,由村(社区)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证明,再由社区统一申报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保人员信息核对,事关社保待遇享受,请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发现身份证号码有误的,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1: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修改申请表 附件2:智慧人社APP二维码
智慧人社APP二维码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修改申请表 2020年 月 日
注:一、下列机构可作证明机构:1、本人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2、本人户籍地村(社区);3、公安派出所。 二、本表仅限于修改身份证号码,不能用于更正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数的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