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一、审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二、办理条件: 《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单位(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单位(人)的材料(村委证明和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林木采伐申请书; 3、生态修复、基层所组织现场勘察核实、完善相关资料数据; 4、对采伐情况进行两个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5、按照采伐限额和采伐申请书拟定采伐审批意见。 三、办理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7天; 承诺时限:3天(不含公示时间) 六、是否收费:否 七、是否存在特别程序:否 八、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苑东路7号)A区综合受理窗口。 (2)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bgqzwfw.sd.gov.cn/gq/public/index 九、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办结 十、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533-6982576 投诉电话:0533-6983601 林木采伐许可证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