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张店区中小学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马鹏等471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2869921 区人社局传真:2181509 区人社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人社局专技科558房间(邮编:255000) 附:2020年张店区中小学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2020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