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太湖县纪委监委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
根据《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下列申报退休人员经我局初步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1月21日—1月25日)。...
现将我县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在册城市公交车辆标台数、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巡游出租车辆台数以及新增新能源客车数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1日)。...
根据《太湖县“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太政办秘〔2018〕117号)文件要求,经县税务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太湖县胜群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税融通”业务条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417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