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渠县行政审批局实体大厅开放时间延迟至2月13日。...
根据流行病学和社会调查,现将我县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外出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全国全省疫情发展的新变化和阶段性特征分析,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逐渐转入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和单位为关键的防范本地病例(即“二代传染”)发生新的攻坚阶段,为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扩散 蔓延,进一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公共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 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8 号)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现就依法打击涉 新冠肺炎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作如下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