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祁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全县立即做好以下工作:一、各乡镇、社区(村)要全面落实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按照“外防输入”的策略,迅速扎实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对疫区返乡人员、密切接触者实行“一对一”包保制度,坚决落实防控措施。...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总体部署,祁门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通过银行捐款开户名:祁门县财政局单位往来资金专户捐款账号:34001697408053002308开户行:建行祁门支行特别提醒:1、为区别捐款用途请在捐款时做好备注:***缴入卫健委(红十字会)***款项。...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取消原定于2月1日(正月初八)举办的祁门县“2020年春风行动”新春大型招聘会以及部分乡镇专场招聘活动。...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鉴于安徽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婚姻登记机关是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引发疫情传播。...
1月24日,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凡自2020年1月10日后,自武汉来祁门、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祁门的所有人员,以及与以上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必须无条件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请及时主动到当地卫生院发热门诊就医,当地卫生院根据情况会安排转诊至祁门县人民医院,城区范围内人员可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祁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HSCX—ZX2020001祁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以询价的方式对本次祁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祁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CX—ZX2020001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受祁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2020年1月15日发布公告,对祁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因故流标。...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精神,在收费调研、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县发改委和县文旅体局出台了《关于祁门牯牛降景区交通观光车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