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黄山市及屯溪区关于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屯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物业公司和广大居民应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一、防控宣传全覆盖。...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鉴于安徽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婚姻登记机关是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引发疫情传播。...
按照黄山市关于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屯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迅速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区立即做好以下工作:一、各镇、街道全面做好各自辖区内疫区返乡人群全面排查、摸底登记和及时报告工作,组织好人员医学观察和体温检测,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切实排查及时切断传染源。...
按照国家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根据我区防控工作需要,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区暴发和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凡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屯溪、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屯溪的所有人员,应立即主动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
1月25日,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鉴于外出务工人员返回屯溪人员加上外地人员来黄山旅游人员较多,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取消全区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包括庙会、集会、祠堂祭祀,婚宴、生日宴、乔迁宴、文化体育活动等。...
2020年1月3日至1月13日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屯溪区政府社保医保就业分厅为了更好的取代窗口传统的服务对象站立排队的方式,由计算机系统代替客户进行排队,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和三楼社保医保服务大厅窗口根据需要分别安装一套叫号及评价系统,项目主管部门为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现将屯溪区民政局起草的《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审批授权共工作的通知》(黄建法[2019]4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条件及参加公开招标企业的报名方式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参与2020-2022年度屯溪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运输企业的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