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号公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流动人口及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等人员的申报登记工作是落实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要求的关键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和文件规定,现对流动人口主动申报有关个人信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防控疫情的命令、通告、公告、文件,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2020-02-11 08:00:00

关于全市药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 “退烧药”及采取隔离方式销售药品的公告

为加强疫情防控,全面落实我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公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13日起,全市各药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退烧药”。...

2020-02-12 08:00:00

富锦市红十字会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情况公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富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2020-02-12 08:00:00

富锦市关于实行进入超市(食杂店)、果蔬商店实名登记制的公告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 告(第35号)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必须全面做好“防输入”和“防扩散”两大重点,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13日8:30起,全市所有超市、仓买、食杂店、零售店、小卖铺及生鲜果蔬商店要对进入店内人员全部实行实名登记制,严格执行戴口罩进入和检测体温、查看居民出入通行证、身份证等防控措施。...

2020-02-13 08:00:00

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照黑医保发〔2020〕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的医疗保障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有效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含未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

2020-02-13 08:00:00

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继续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群众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2020-02-13 08:00:00

关于严厉打击民营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开展诊疗活动及其他非法行医行为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惩治妨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未按规定停止诊疗活动,私自派医务人员上门打针的民营医院、门诊、诊所,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0-02-13 08:00:00

富锦市红十字会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情况公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富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2020-02-14 08:00:00

关于对人员信息进行电子核查登记的公告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 告(第39号)鉴于疫情形势严峻,为科学、高效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防控疫情,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月16日0时起,富锦市区域内所有疫情防控卡点、商超、药店等公共和营业场所,将全面启用“易登记”人员出行信息电子登记系统。...

2020-02-15 08:00:00

富锦市红十字会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情况公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富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2020-02-15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