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6号)有关要求和部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I级响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和南充市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暂停接待群众来访通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