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常发[2020]11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代表: 经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报到,12月30日—31日在县城召开,2021年1月1日返回,会期4天。 本次大会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与“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与“十四五”规划纲要。 3、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和表决《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议案》; 9、补选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 10、其他 请您按时出席会议。 报到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 报到地点:县儒林大酒店 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中、高风险区回城步参会的代表需要向疫情防控组提交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会议期间,自觉接受新冠医学检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凡属少数民族的县人大代表,请一律着本民族服装参加会议。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