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占用人员:
你所占用的位于南陵县籍山镇惠民北路原县粮油食品厂房屋(见下图),属城北老一小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将于近期拆除。该房屋属我委原粮食系统公房,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无权出租、处置该房屋。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拆迁进度,维护国有公房财产权利,特通知你:于本通告七日内将你占用的房屋腾空交付我委。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518082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