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办〔2014〕1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28人次申请人符合南陵县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特此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向公示部门反映。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监督电话:0553-6823245。 附件:2020年12月南陵县城乡医疗救助拟补助人员花名册.xlsx
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