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8-09 09:02:13 来源: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李弋 字号:T|T

  (二)遴选培训机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由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单位(包括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下同)承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招投标形式遴选培训机构,按培训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

  (三)推进分类培训。按照“省抓示范培育、市抓特色培训、县抓产业培训”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分级分类培训。我市围绕本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农业产业扶贫对象为重点,抓好实用型、技能型培训。

  (四)明确补助标准。培训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5天(30课时,含实训和线上培训)。对组织到涉农大中专院校(住校)培训或异地培训的(离开泉州),补助标准再提高100元,即按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的标准补助。

  (五)创新培育模式。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着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即生产经营型)。不断创新培育方式方法,充分尊重农民学习意愿,科学设置专业课程,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教学方式,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方式,分产业、分类型开展“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提高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广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每期培训班安排一节“信息直报系统”使用培训课。积极开展涉农APP(如农务通、农技宝、益农服务等)、农业信息化(如智慧大棚、智慧水产养殖)等方面的培训。依托农广校农广在线网站、中国电信农技宝等在线平台,为农民提供手机微商和微信制作等应用技能培训。

  (六)提升培育能力。强化师资选聘管理,建立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手把手”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训师资,打造一支由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以及农村实用人才、“田秀才”、“土专家”组成的名师队伍。加强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的遴选和教育,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培育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加强教学资源开发,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综合我市农业主导产业,积极开发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培育教材,并录入教材库,不断充实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材库。各培训单位要认真记录接受培训情况,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确保培育高工作精准有效。

  (七)强化认定管理。按照《晋江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扶持规定》要求,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以市政府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积极探索开展分级认定,加强延伸服务、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区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能力。2019年全市计划认定晋江市新型职业农民1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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