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县纪委、县监委《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部署,在全县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各整治问题牵头单位以及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
经建设主体申报,乡村两级的审核,以及县水保局和县财政局的复核批准,2019年度,我县拟实施的水土保持以奖代补第一批项目分别由以下集体、公司或个人自主建设(详见:宁都县2019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第一批建设主体汇总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将享受水土保持资金奖补政策。...
国家统计局宁都调查队因工作需要,经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批准,现招聘编外统计调查员及统计调查兼驾驶员各1名(劳务派遣方式),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全市在贫困县开展“三方面人员”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笔试工作已于11月16日结束。...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县纪委县监委牵头16个县直单位,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若干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城普通高中学校任教。...
宁都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统计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国民经济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贸易、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能源、科技、人口、社会等统计调查和农业、经济、人口等大型普查工作。...
经省水利厅和市水保局批准立项,2018年度我县实施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现将第六批拟实施的项目(详见2018年度宁都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第六批项目汇总表)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7天,请有建设意愿的集体、公司或个人在公告期结束15天内到所在的乡政府和村委会提交申请和填写正式的申报表格,由乡镇村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县水保局和县财政局审批,逾期将不予办理。...
经建设主体申报,乡村两级的审核,以及县水保局和县财政局的复核批准,2018年度,我县拟实施的水土保持以奖代补第五批项目分别由以下集体、公司或个人自主建设(详见:宁都县2018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第五批建设主体汇总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将享受水土保持资金奖补政策。...
根据省政府督导办2019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采用网络问卷方式,面向社会征集对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请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调查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至2月29日。...
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
根据宁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更严格的封闭式管理: ...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对所有进入我县的人员车辆实行交通管制: ...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我省已于2020年1月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限制我县部分市场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