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时; (四)其他同类食品生产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 第十三条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企业需要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冀卫规食品〔2014〕1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5月10日 |
(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时; (四)其他同类食品生产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 第十三条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企业需要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冀卫规食品〔2014〕1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