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选聘城管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强化我区市容秩序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和提升我区建设发展环境,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青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在青原区已安置的三期士官中公开选聘城管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选聘名额:青原区城管队员31名,其中区城管大队20名、河东开发区富滩工业园城管中队3名、各乡镇(街道)城管中队各1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4: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根据报考人数情况,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二)选聘范围:青原区成立以来已安置在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三期士官。 (三) 选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 3.初中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三年内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名的。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选聘公告,公开选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有关事项。 2.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退伍证原件、部队立功证书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7年7月27日至8月3日到区城管局办公室报名(电话:8203008)。 3.资格审查: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领导小组复审认定后向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