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手册

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手册推行系统治理终端治理常态治理注重本质安全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为切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风险,现对企业复产复工提示如下:一、复工复产程序(一)危化品企业★1.制定方案。...

2020-02-14 13:42:00

吉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

为做好疫情期间心理援助工作,及时帮助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现将全市心理援助热线公布如下:心理热线号码:0796-8212323心理咨询热线号码:15083842096(面向大众)(24小时咨询热线)...

2020-02-12 15:12:00

青原区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区域消毒工作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青原区决定全面加强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最大程度防控病毒传播。...

2020-02-12 10:15:00

青原区关于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十三条措施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控工作“当前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的重要指示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切实维护全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十三条措施公告如下:  一、所有村组、社区(住宅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本村组、社区(住宅小区)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并进行体温检测。...

2020-02-07 10:16:00

青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现将重点人群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所有来自湖北省等疫区人员和与其密切接触者必须向当地村(居)委会主动申报,并在村(居)委会管理下,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2020-02-04 16:12:00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现场业务受理的通告

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是服务群众的一线窗口,属于人群密集区域。...

2020-02-04 08:26:00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温馨提示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做好疫情防控防护工作,青原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贫困群众做好以下防护工作:一、外地返乡要报告。...

2020-02-03 10:21:00

关于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法律服务的通告

关于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法律服务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即日起,青原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法律服务。...

2020-02-03 16:10:00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申请人及代理人选择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020-02-02 09:00:00

关于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接访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即日起,青原区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群众可通过网上信访、领导信箱、来信、来电等非接触方式反映信访诉求:1.网上信访: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网上信访2.领导信箱: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区长信箱3.来信:中共青原区委信访局,邮编:3430094.来电:0796-8203112或0796-8203380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团结一心、合力共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1-31 09:01:00

公告

1月26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红十字会全力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防疫物资和资金的筹集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启动人道资源动员机制,向社会发出募捐公告。...

2020-01-30 08:43:00

吉安市关于暂停道路客运(含包车)和公交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0年1月29日13时起,全市道路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城乡、城际公交暂停运营。...

2020-01-30 08:45:00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在我区发生和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2020年1月8日后,从湖北尤其是从武汉返回青原区的所有人员,应当主动向村委(社区)报告,由村委(社区)进行体温检测。...

2020-01-27 09:53:00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 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2020年第3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2020-01-25 12:07:00

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相关商品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有关经营者:近期,由于部分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相关商品和药品价格出现波动,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醒告诫:一、履行义务有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

2020-01-22 11:47:00

关于2019年“和爱邻里·幸福家园” 农村社区建设情况通报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理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全面完成全区“和爱邻里·幸福家园”农村社区创建点建设考评验收工作,确保2019年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实效,2020年元月3日—8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的方式分别到26个“和爱邻里·幸福家园”农村社区创建点进行了考评验收,详细掌握了各社区创建工作情况。...

2020-01-20 09:36:00

青原区司法局关于取消延时错时服务改为预约服务的公告

公 告      自2018年12月省、市、区启动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以来,青原区司法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区法律服务中心休息日、中午安排司法局工作人员值班,服务事项为受理法律援助。...

2020-01-14 09:40:00

关于同意登记成立吉安市青原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的批复

吉安市青原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你会报来的关于申请成立“吉安市青原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的材料已收悉。...

2020-01-09 15:04:00

2019年12月青原区发改委民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公示

截止2019年12月底,青原区发改委共收到申报备案事项的民间投资项目11项,其中:已办结6项,正在办理11项,需要补齐补正材料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项,已收到申报材料但依法依规不能办理的0项,已收到申报材料但按职责无须办理的0项。...

2020-01-03 11:24:00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翁国拔).pdf...

2020-01-02 1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