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地点: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室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 2.时间:2017年1月16日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选调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2∶1比例,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组织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