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16年卫计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用人需求,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卫计局组织实施,县编办、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16年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8人,计划详见《桑植县2016年卫计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4、历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