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第4期) 2019年6月10日至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费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产品300批次的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餐饮环节对畜禽肉、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非发酵豆制品、淀粉制品、餐饮食品、熟肉制品、蔬菜、蔬菜制品、酱油、醋、餐饮具等共17个食品细类300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品种种类主要有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畜禽肉、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非发酵豆制品、淀粉制品、餐饮食品、熟肉制品、蔬菜、蔬菜制品、酱油、醋、餐饮具等共40个产品细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检样品600批次,检出29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5.17%。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食用农产品 费县鑫易达商店销售的小瓜(西葫芦)中的甲拌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费县鑫易达商店销售的苹果中甲的拌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费县鑫易达商店销售的油桃中的甲拌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费县鲁亚百货商店销售的萝卜中的甲拌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费县红利饭店使用的茄子中的氧乐果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费县士玉酒家使用的长豆角中的氧乐果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费县真牛火锅店使用的菠菜中的百菌清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费县探沂镇顺泉饭店使用的猪肉中的路霉素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费县真牛火锅店使用的绿豆芽中的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费县士玉酒家使用的鸡肉中的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费县薛庄镇张建饭店使用的猪肉中的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