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4日0-24时,苏州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例,属普通型病例,病例已在定点医院救治,病情稳定。...
根据《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太人社〔2018〕37号)第六条规定,现对拟新增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1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省委省政府“不见面审批”的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 2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1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
根据《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太人社医〔2017〕3号)等规定,现对太仓市柳园药店有限公司地址变更予以公示,拟由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东路3-1号1幢搬迁至太仓市城厢镇洛阳路C段商住楼1-1#-1-10#,公示期为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0日。...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试行)》(苏人保医〔2017〕23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中、重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试行)》(苏人保医〔2017〕23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中、重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试行)》(苏人保医〔2017〕23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中、重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
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医疗机构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在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春节后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现就太仓市加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卫生服务和院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