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要求和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即日起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施以下措施。...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就社会普遍关心问题做统一解答: ...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
为全力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太仓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人员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对浏河套闸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禁止所有船舶进出浏河口。...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司法行政业务提示如下: ...
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运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2月3日12:00起,沈海高速(G15)太仓新区收费站、太仓港疏港高速(S80)太仓港主线收费站将作为物资快速通道,其中沈海高速(G15)太仓新区收费站为货运车辆专用通道,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为了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太政办〔2019〕10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太政办〔2013〕109号)和《太仓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试点操作办法》(太住建房〔2013〕15号)文件精神,经各社区、街道办、镇(区)政府初审及市民政局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人员资格审核,现将本年度1月份新增的1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悦雪新建I-06-020308地块娱乐康体用房及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冰雪世界)公示(1).zip...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试行)》(苏人保医〔2017〕23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中、重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省委省政府“不见面审批”的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 2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 多证合一” 改革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1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试行)》(苏人保医〔2017〕23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中、重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
科教新城2020年度第一批农村住房预拆迁,按照科教新城农村住房预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经农户书面申请,所在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并在所在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